股骨头坏死症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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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5/5/31 21:12:00

道生一。一生二。二生三。三生万物。万物负阴而抱阳。中气1以为和。天下之所恶。唯孤2寡3不榖4。而王5公以自名也。物或损6之而益7。益之而损。故人之所教8亦议9而教人。故强良10者不得死。我将以为学父。

注释:

1气:本义云气。《说文》气,云气也。《礼记·月令》天气下降,地气上升。中气,中正之气。帛书乙本残缺,甲本作“中气”。魏王弼《道德经》作“冲气”,是五行之气相冲克者互为“冲气”,相冲克,即互相融合,相互抗争。

2孤:幼小失去父母。金文字形像一双儿女暴露出来在火上煎熬。

3寡:古代妇人丧夫或男子无妻、丧偶都叫寡;少;孤独,孤单。金文字形的刻画极其形象,一个人在房屋里瞪着大眼看。

4榖:本作“谷”,“谷”同“欲”,楚简“欲”字作“谷”字,谷,音yu。榖,以“榖”代“谷”,变音变义之后,仍然不脱欲望而成雅称。

“保此道者,不谷(欲)当呈。”保有这个道的,不想要的也有人呈上。古之善为士者

“浴(欲)得一以盈。”欲望得到了一,显露出他的满足。昔之得一。王弼本作“谷”。

“谓谷(欲)毋已盈将恐渴。”说欲望不能满足,会有再获取的现象。

“夫是以侯王自谓曰。孤寡不榖(欲)。”因此侯王说自己:孤、寡之人吃得少,没有过多的欲求。

“不欲碌碌若玉。”没有过分欲求犹如是无瑕的美玉。

以“浴”、“谷gu”、“榖”、“不欲”都是出自“谷yu”。侯王说不谷(不欲)是说自己没有过分欲求,没有野心,读者如果有兴趣可以去查一下古书中带有“不谷”的句子,试将“不谷”换成“不欲”是个很有趣的事情。

5王:孤、寡是春秋战国时侯王的自谦之词,“王”是执掌天下人生死的最高管理者,是夏、商、周的最高统治者,《尚书·洪范》记“天子作民父母,以天下为王。”在西周建立之后,周武王分封天下,奖赏姬姓宗亲和异姓功臣,或继承了前朝的封赏制度,或创立了封赏制度,设立了以功封地的五个等级,即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的。在老子的年代,“王”依旧是周王室的专有称谓,而公侯等是替王“为天下牧”。这个“牧”字是放养牛羊,和《圣经》里耶稣自称是上帝的牧羊人是一个意思。

6损:现在能看到的“损”字的古汉字,只有《说文》的小篆体,从扌员声。《说文》损,减也。损,帛书甲本作,帛书乙本皆作“云”。楚简无此篇,但是帛书的“学者日益,闻道者日损,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,无为而无不为。”作“学者日益,为道者日员,员之或员,以至无为也,无为而无不为。”认识道、明白道、践行道的人越来越多才能做到“无为而无不为”,人懂得了道理,一声令下就“为”。反过来说,“闻”作“昏”,昏道的人越来越少,也能达到“无为而无不为”。因“为”作“昏”而“闻”(楚简‘为’字写潦草了与‘昏’近似),因“昏”而“闻”,“员”作“云”而“损”。加注编辑者和老子在语境上有不同,对自然和社会环境及字义的认识不同,造成了帛书本《道德经》语句的前后相矛盾。犹如中国传统神话故事的顺序,由最初的“人定胜天”转变为“命由天定”。

7益:“溢”的本字,水漫出。《说文》益,饶也。由满溢引申为增加;更加;扩大;富裕;好处,有利。

8教:传授,教学。

9议:本义商讨,讨论。

10良:本义走廊,取行走遮风挡雨义,引申好。强良,指符合规律、法则的知识,即真理。

译文:(按“員”、“损”分作一、二,请读者以人的欲望衡量之)

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,万物背着阴而抱着阳,正气在阴阳中间调和。

一、天下都厌恶的是一个人说自己是孤、寡而需求少,而王公用这样的名号说自己。万物有的因为增加而有利,有的本身就是有利了还要再增加。

二、天下都厌恶的是一个人说自己是孤、寡、不榖,而王公用这样的名号说自己。万物有的因为减损而有利,有利的还要再减损。

所以他人传授的知识要进行讨论,判断它是正确还是错误再传授下去,所以最好的、经过实践传下来的真理不会灭亡,我将他看做是我的老师。

释义:

对于什么是“一、二、三”争论很多,有的说无极、混沌,有的说一是太极,各有说法,对这段话也有了不是出于老子之口的认识,而是借用《易传·系辞》里的“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”扩展而来。我亦保持存疑的态度,不知道是系辞借用了老子,还是老子借用了《易》,但是这段文字对人类实践的有指导作用,依照老子的话作如下释义。

老子言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

自然依照人类认识的客观存在的“道”运动而产生、构成,产生的是“万物”的物质,而物质个体又有自己的规律、法则,物与物之间又相互作用,产生了综合一体的规律、法则,并在自然里验证了“道”的客观存在。举个例子,人人都喜欢的黄金是天然生成的贵金属,黄金的形成有个体的规律、法则,也有物与物之间规律、法则的作用,缺一不可,如果规律、法则混乱了黄金的属性也就变了。

有人会追问“因果”,是先有规律、法则,还是现有物质?老子用“不可见”的“无”来代表物质的存在。前面讲了物质个体有自己的属性,即自身发展的规律、法则,但是物质个体不是孤立的存在,一个孤立的存在是不会发展的。犹如自然里无处不在的物质分子“氢”、“氧”,他们会在一定的条件下,按照规律、法则组合、构成新的物质。规律、法则是物质的,没有物质也就没有规律、法则。

“道生一”是人的认识,规律、法则是人类意识对客观物质活动的产物,而意识、思想、灵魂的载体是物质性的人。为什么在详解中不断地出现“规律、法则”的联用,规律是万物的普遍性,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,是万物彼此间相互联系、相互作用的运动方向。事物的运动是在有法则的基础上运动,法则是事物的特殊性,事物有自身的个性。而这个带有规律性规范的个性个体,在一定的环境里运动就有偶然、必然的发展,即在一定的范围、界限、方向上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而发展。规律和法则相互混合又各有特点,是一个事物有法则的在规律上运行、发展,如同驾驶一辆汽车在道路上行驶,“欲望”是动力,规律是方向,法则是方向盘,想顺利的抵达目标就要控制好动力、看清方向、把好方向盘。

道是自然的结果,道产生的“一”人的结果。老子在道篇视之而弗见对“一”的态度是“一者,其上不攸(望),其下不忽。”即对规律、法则不能太过于重视,也不能太过于轻视。重则固执、固守,冥顽不化,阻碍发展,轻则枉法,自由散漫,四处碰壁而走向邪路。轻重这个尺度的使用掌握起来有些吃力,环境的不同尺度也各有深浅,所以对规律、法则要深入了解,实事求是、灵活运用。

“一”是道的规律、法则,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方向。无论事物的阴或阳、正或奇都在规律、法则的“轨道”上运行。当人类成为这个世界的主体时,就在围绕着人展开,人与自然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掌握在人手里。人离不开自然,而自然却对万物“不仁”,人在自然里发现、认识了“道”,用“道”的规律、法则在自然里生存,顺其自然不是对自然的顺从,而是掌握自然的规律、法则改建自然、创造自然更好的为人类服务。这个规律、法则既有物质的共性,也有物质的个性,如果总结出来比百科全书都要多。它包含着人类现在掌握的知识总和,人在生活中有太多的规律、法则应用不到,但是基础的生活常识还是有必要了解的,对事物的善恶对错还是要有个清醒地认识,例如火是人类离不开的物质,可控的热、光明、向上能给人带来“善”的一面,不可控的焚烧、吞噬也会展现“恶”的一面,所以掌握好火的规律、法则使用它才能产生福除去祸。

阴阳,阴阳是互补互斥,是一件事物的两面性,是对立统一。阴阳是人的不可见、可见,是物质规律、法则下活动的隐性和显性;阴阳是奇是正,或阳为主阴为宾,或阴为主阳为宾;阴阳是意识与物质一体的人,物质的人做着意识的活动,都在人与自然的规律、法则里运动。隐藏或显现、可见或不可见终究会展现出真实的“样貌”,犹如人体里的丹毒,或治疗及时,毒被清除出体外;或是轻视毒,它就成了脓疱,但终究是要“冒头”,治疗时的用药就要内服外用,所以老子言:“是以早备。”

气没有一定的形状、体积。中医说到气,与血和器官相关联。古人的气非物质,也不是意识,而是物质在运行中产生的个体独立的、集体相关联的、不同种类间彼此独立又混杂的无形“场”,实际是多元物质的“环境场”。如物质的引力场、磁场等。世界不是单一物质的存在,是多种物质的组合,物质本身在内容与形式的作用下个体属性向外展现或收敛,是个体的形体、神韵的“外放”与“内敛”,同时也是万物的“外放”与“内敛”,形成一个由无数小“环境场”混合的大“环境场”。

神韵指物质个体或整体的“势能”、“动能”、“力量”、“气质”、“气势”、“性情”、“特色”等,物质的“大、小、多、少”带给人的视觉冲击,造成精神的压力或舒展、吸引或排斥的心理感受。如人对自然现象的心理反应;个体修养的气质、个人气场,或人为制造的集体气场,或动态的或静态的活动氛围,如体育活动、艺术展览等。无数的“场”在物质之间相互作用,在“磨合”中彼此制约或融合,达到彼此“适宜”的方式存在,是多种物质在一定的时空里汇集产生的无形的“环境场”,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,如人体的各个器官之间组成的“气”。这个“场”老子称之为“气”,古代兵家称之为“势”,道教称之为“炁”,佛教是“和善而威严的力量”,儒家是“仁爱、儒雅的正气、正风”,都是人在环境里形成的社会性的“环境场”。

自然的“气”没有善恶,人类的“气”有正有邪。人的“气”是在环境中学成、养成的既有个性又有共性的“风气”,是生活中习惯性行为的形成,如个人生活中的言行、生活的态度、待人接物的方式、判断是非的逻辑、处理问题的方法等等。如一个集体、组织、机构、部门、院校、工厂企业的“小气候”——风貌,乃至一个社会的“风气”。

气正则破奸邪,气邪则助歪风,“中气”是人的正气、清气,以正气、清气面对人与自然,形成了以人为本的道德,因此以中气的正、清涤除奸、邪。

“一、二、三”的最早认识是人的“精、气、神”,《道德经》道篇可看做是物质篇,德篇可看做意识篇。道是物质的规律、法则,道生一,一是人,道产生了有意识、有思想的人,人是这个世界的“主人”,是天地间物质精华的提取。人分阴阳,繁衍生存。德是人的规律、法则,是人类意识在人与自然的环境里生存中自我认识、总结的结果,是生活向上的合集;“中”是老子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立场——不偏不倚、不忽不望、遵守规律、法则的正。

人都有需要、欲望,没有等级之分,没有孤寡之别,唯一的区别是人类欲望方向的不同,在满足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各有各的欲望“延长”。人各有面目,形形色色;有各有性情,五花八门;人各有喜好,千奇百怪,有的喜欢教人,有的见书就困;有的沉溺美食,有的耽于美色;有的喜欢表演,有的喜欢看戏;有自是聪明而愚人,有自知少识而求知;有的以年长傲视小辈,有的以年轻忽视老年;有的喜欢游走,有的喜欢孤单;有的喜欢“八卦”,有的研究谣言;有的爱构建,有的爱分解;有的害人想奴役他人,有的利人想共同发展;有的纵横于哲思,有的埋头于实践,在“时”“境”“事”里有中生有、无中生有。

以上人类的诸多行为不是“先天”就有的,都是在“后天”环境里“漂染”的产物,所以后人有了类似老子的道理,“物以类聚人以群分;近朱者赤近墨者黑”。利是万物的需要,利有好坏的不同,取利之道也有善恶的区别。有的人为了获“利”而借势,不惜违背规律、法则而自投牢笼;有的人为了获“利”而造势,诱使一些人偏离了规律、法则而自取其辱。

人心不足蛇吞像,贪不是“先天”人性,是个体在环境里个性的占有欲、表现欲、控制欲的不节制、不法扩张的结果,造成贪的原因是多种因素的“积累”,有一个从“小”到“大”的过程,贪是在“环境场”里养成的“见怪不怪”的盲从,是利的引诱,是对规律、法则的轻视。贪是人的欲望“伸展”的结果,是“谋利”最快的邪道,是彼此间“利益交换”的“默认”,是“返回”动物兽性时忽视人类建立的法则而滑向深渊。

有谁喜欢生活在乌烟瘴气、毒害横生的空间里,都想在明媚的阳光下呼吸清新的空气。故人之所教亦议而教人,即传授的知识也要一一甄别,要在实践里经过检验成为真正的“强良”,再传授给他人。“强良”的传播是为了打造出新一代的人,建立一个清风、气正的“环境场”,指引人类走向一条正确的坦途。

实践检验出来的“强良”是人与自然的规律、法则,蔑视或轻视,甚至违背他的都是人类自己制造的祸,因此以“强良”为师,才能步稳行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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